证券代码:688525 证券简称:佰维存储 公告编号:2023-042
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
(资料图片)
关于修订《公司章程》及《董事会议事规则》的公
告
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、误导性陈述
或者重大遗漏,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、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。
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公司”)于 2023 年 5 月 25
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修订<公司章程>的议案》、
《关于修订<董事会议事规则>的议案》。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
议。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:
关于修订《公司章程》的情况
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,完善公司治理结构,现根据《公司
法》、《证券法》、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
市规则》、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——规范运
作》等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范性文件的规定,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,拟对现
行《公司章程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司章程》”)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和完善。具体
修订情况如下:
修订前 修订后
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 第一百一十五条 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
会议,由董事长召集,于会议召开 10 日以 会议,由董事长召集,于会议召开 10 个工
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。 作日以前书面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。
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 第一百一十七条 董事会召开临时董事会会
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为:于会议召开 3 议的通知方式和通知时限为:于会议召开 5
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;但是遇有紧急事由 个工作日以前发出书面通知;但是遇有紧急
时,可以口头、电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 事由时,不受前述时限限制,可以口头、电
议。 话等方式随时通知召开会议。
除上述修订内容外,《公司章程》中其他条款不变。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
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。同时,公司根据上述《公司章程》的修订,对《董
事会议事规则》的对应条款进行同步修订。本次《公司章程》《董事会议事规
则》的修订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,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
司董事会指定具体经办人员办理后续备案、注册资本和公司类型变更登记等事
宜。修订后的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》《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
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(草案)》全文将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
站(www.sse.com.cn)。
特此公告。
深圳佰维存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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