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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铝国际(02068)公布,有关2022 年,丁杰以天津建设拖欠工程款为由,向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主张天津建设支付工程款及利息一案。
天津市蓟州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:驳回丁杰全部诉讼请求。案件受理费人民币32.78万元,保全费人民币5000元,由丁杰负担。
而丁杰就一审判决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,请求撤销一审判决,依法改判支持丁杰一审诉讼请求或发回重审; 同时,一、二审诉讼费用由天津建设承担。
天津建设于近日收到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《民事判决书》((2022)津 01 民终 10032 号),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内容主要为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;二审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5.74万元,由丁杰负担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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